2011年1月,潼关法院执行工作局被市中院授予集体三等功,侯云峰庭长被授予个人三等功,张平军副庭长被评为业务标兵。
2011年1月,冯永龙、张亮学、张小牛三名法官被评为优秀公务员。
2011年1月,院长李会民、政工科科长冯永龙撰写的《现阶段法院信访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被市中院评为2010年度优秀调研报告。
2011年2月,潼关法院被县委县政府评为2010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优秀单位。
2011年3月,潼关法院被县委、县政府授予文明单位。
2011年3月,潼关法院被县委、县政府评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先进单位,立案庭、城郊人民法庭被县委、县政府评为政法系统先进集体。
2011年3月,郑星庭长、周君琦主任被县委、县政府评为政法系统先进个人,姚新莹庭长、执二庭负责人刘海生同志被县委、县政府评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先进个人。
2011年3月,行政审判庭被市中院评为2010年度全市法院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先进单位、纪检组周聪林组长被评为先进个人。
2011年3月,政工科科长冯永龙撰写的《加强学习型法院建设 培塑高素质法官队伍》获县委组织部 “双创双争”活动优秀征文三等奖。
2011年5月,刑庭赵居侠被县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评为关心下一代先进工作者。
2011年6月,潼关法院被县委、县政府评为创建省级卫生县城先进单位。
2011年7月,潼关法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周聪林撰写的《当前法官违法违纪案件的特点、原因及对策》、党组成员、政工科长冯永龙撰写的《认真审理涉老案件 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审委会委员、审监庭庭长侯云峰撰写的《民之所需 我之所求》、审委会委员、民二庭庭长杨亚奎撰写的《保险人应对保险合同尽说明义务》四篇调研文章被经济日报出版社出版的《新编基层党务与实用工作全书》一书刊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