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潼关法院刑事庭审进校园
作者:刘婀娇  发布时间:2014-08-26 17:08:16 打印 字号: | |

826, 潼关法院刑事审判庭在潼关中学公开开庭审理张庆(化名)盗窃一案。渭南市检察院公诉处柴红军副处长、该院副院长李潼兴、周聪林等人到场旁听庭审。潼关中学教职员工、学生一千余人旁听庭审。

上午9时整,张庆盗窃一案庭审开始。法庭从庭审调查开始,经过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休庭合议,到当庭宣判,整个庭审规范有序。当庭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张庆有期徒刑一年又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整。

通过该案的庭审,为旁听师生送上了一堂别具特色的法制教育课,使广大师生充分感受到了法律的尊严。被告人张庆当庭对其犯罪行为表达了悔恨之情,深表认罪服法,愿痛改前非,重新做人。使广大高中学生提高了法律意识和自我防范意识,从而受到了深刻的启迪和教育。

部分学生表示,法院把庭审搬进校园的这种做法很好,使他们受到了别开生面的法制教育,零距离接触法律,对今后增强他们的法制意识,自觉做到遵法、守法,学法、用法,自觉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具有重要的意义。

责任编辑:冯永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