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潼关法院审委会委员、民一庭庭长王淑娥同志被潼关县妇联授予潼关县2020年度“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
王淑娥同志自1991年毕业进院以来,从一名普通的书记员到如今的中层领导,忠实履行法律赋予的神圣使命,固守对公平正义的执着;把全部的精力和强烈的责任感融入日常工作的一言一行;用勤奋踏实的脚步,走出人生一串串闪光的足迹。
所在的民一庭主要审理交通事故纠纷、劳动争议、指定、移送、发回重审等案件,此类案件多是民商事案件中的疑难、复杂案件,相对于一般民事纠纷来说,存在审理周期长、判决率高、上诉率高等特点。庭室仅有3人,员额法官、司法辅助人员和书记员各1。王淑娥庭长带领干警不畏艰难,排除困扰,每年圆满完成岗位目标任务,各项工作连续名列前茅。
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注重沟通联系。始终以大局为重,对普通案件快审快结,对督办案件高度重视,审结后及时上报。注重协调,得到政府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和帮助,妥善审结重、难点案件,力争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加大调解力度,最大限度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工作认真负责,始终高度重视案件审理效果,积极探索调解与判决的最佳契合点。充分发挥陪审员作用,使大量矛盾纠纷通过调解和撤诉化解,做到“案结事了”,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注重业务学习,不断提高司法能力水平。在自学民法典的基础上,积极参加省市中院组织的业务培训及专家视频授课,职业素养和综合能力进一步提升。用规范的庭审、缜密的思维、到位的庭审技巧,完成了一次有一次庭审。善于总结、借鉴先进法院的工作经验,推动庭务管理和创新司法工作。2020年,所审结的交通事故案件,自觉履行率达到100%。
注重对基层法庭指导。在做好民一庭工作之余,加大对基层法庭在案件审理、庭务管理等方面的监督指导。就发改案件与相关庭室认真分析研讨,查找不足,加以改进,统一裁判尺度,避免同案不同判现象的发生。
注重宣传和新类型案件调研。勤于思考,善于总结审判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累和丰富实践经验,提升司法能力。通过对具有代表性的新类型案件的审理和宣传,推动普法教育和平安创建工作的开展,提高案件的社会效果。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确保司法公正。始终以共产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 、《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法官行为规范》等规定,积极参加法院各项活动,以正面典型激励、反面案例警示,恪尽职守,廉洁公正高效办案,永葆共产党员本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