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国家安全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和法治意识,4月15日,潼关法院干警在县城祥和广场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活动。
“大家要警惕身边的泄密隐患,生活中不要轻易出售废旧手机,不要扫描来路不明的二维码,不连接免费或没有加密防护的无线网,有可能会造成泄密,危害自身安全乃至国家安全……”
活动中,潼关法院围绕“总体国家安全观创新引领10周年”活动主题,通过悬挂横幅、摆放展板、设立咨询台、发放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向来往群众普及国家安全法、反间谍法、保守国家秘密法等国家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让群众充分认识到国家安全与自身生活密切相关,引导群众切实提高国家安全保密意识。
据统计,此次普法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100余份,现场接受群众咨询10余人,进一步提高群众的国家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意识,促使群众自觉当好国家安全的维护者、倡导者、践行者。
此外,潼关法院还利用院外Led电子显示屏广泛宣传“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标语、宣传视频,通过新媒体平台进行国家安全教育宣传片及相关法律知识的推送转发,进一步营造国家安全人人有责、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