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你们,我心里踏实多了”,手持一纸文书的赵某激动地对潼关法院家事审判团队法官干警说道。
原来,这是潼关县人民法院发出的又一份《人身安全保护令》,旨在保护长期遭受家庭暴力威胁的妇女。该院在受理原告赵某(女)与被告李某(男)离婚纠纷中,李某因罹患肺结核、高血压等疾病几乎丧失劳动能力,因生活无望与赵某经常辱骂、争吵,赵某起诉要求离婚后,李某数次与赵某及其娘家人产生争执,扬言“反正自己没几天活了,若此次法院判决离婚,将与女方一家同归于尽!”,其行为给赵某及其家人的人身安全造成严重威胁。
遂,赵某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经核实情况后,该团队法官干警迅速反应,依照法律规定立即制作《人身安全保护令》,送至李某手中,经过释法明理,严肃告知李某:“禁止辱骂、跟踪、殴打赵某及其家人,如违反禁令,将视情节轻重受到罚款、拘留等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在法律强大的威慑力下,李某认识到自身错误,表示将不再跟踪辱骂赵某,同时提出,希望法院考虑其身体状况,使其合法权益能够得到妥善保护。
在了解本案特殊情况后,法院依法传唤了赵某,依据李某的口头申请,向赵某询问调查了其家庭财产情况,并下发了《财产申报令》。经过向双方释法明理,耐心细致做工作,以守护孩子健康成长为切入点,进一步缓和了双方矛盾,赵某同意一次性给付李某50000元经济帮助金,至此,双方顺利离婚,该矛盾纠纷得以平稳化解,将安全隐患消灭在了萌芽状态。
法官提醒:本案中,《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签发,不仅为赵某提供了及时有效的法律保护,也向全社会传递了明确信号:家庭暴力不是家务事,而是违法行为,必须受到法律制裁。家庭暴力是社会的毒瘤,侵犯受害者合法权益和人身安全,破坏社会和谐与稳定。《人身安全保护令》作为重要法律手段,可以为受害者提供及时有效的法律保护。承办法官在此呼吁广大群众积极学习法律知识,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共同营造和谐、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